集体程序
由法律文本规定的、用于处理债务人违约无力清偿的全部制度体系,涵盖从重整保护到司法清算。
定义
集体程序是法律文本为处理债务人(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然人或多法人)无力清偿而设立的全部制度的总称。之所以称为集体程序,是因为全体债权人在同一框架内得到处理,个别追偿行为在此中止。该程序在主管法院进行,由法院确定所启动的制度。
程序既可因债务人申报而启动,也可因债权人传唤而启动。启动判决指定负责主持程序的机构,并在认定停止支付时确定停止支付的日期。该判决在BODACC上公布后即对第三人具有对抗效力,第三人由此知悉企业的真实状况。
对债权人而言,程序启动禁止一切个别追偿,并强制其向指定机构申报债权。它既不同于单个债权人发起的执行程序,也不同于对个人过度负债的处理。它同样区别于解散——解散是公司的决定,而非法院的决定。
债务处理的三类制度
保护程序
保护程序适用于尚未停止支付、但其困难可能导致其陷入该状态的债务人。在观察期内继续经营活动,在此期间可以制定保护方案。
司法重整
当债务人已停止支付且重整看来可行时,启动司法重整。在观察期内经营活动继续进行,随后法院裁定重整方案或企业转让。
司法清算
当重整明显不可能时,启动司法清算。经营活动停止,但为促成转让而决定临时维持的除外,财产按法定顺序变价用于清偿债权人。
程序对债权人和员工的影响
停止追索与债权申报
债权在启动判决之前产生的债权人,不得再通过诉讼要求清偿。他们应向指定的机构申报债权,由该机构核实其金额和顺位。启动程序之后产生的债权,原则上按其到期日获得清偿。
重整方案、转让与各方参与人的角色
司法代理人代表债权人,司法管理人协助或代表企业负责人。预审法官监督程序并对日常申请作出裁定。法院裁定批准重整方案、授权转让或宣告清算。
员工的命运
在观察期内,劳动合同继续存续,但经法院批准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除外。在转让的情况下,员工随企业一并转移给受让人。应付的工资和补偿金由工资保障保险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予以覆盖。
常见问题
司法重整与司法清算有什么区别?
司法重整的前提是企业活动可以维持,并且能够通过一项重整方案;而司法清算则终止企业活动,并将财产变价分配给债权人。当重整明显不可能时,法院会宣告进入司法清算。
观察期内企业会怎样?
企业活动继续进行,管理层仍然留任,并在被赋予该职责时由司法管理人协助或代理。观察期用于准备解决方案,即继续经营方案或转让方案。
债权人还能对进入集体程序的企业采取行动吗?
对于在启动判决之前产生的债权,不能,因为个别追偿行动已被中止,债权人必须申报其债权。但对于与程序相关的争议,债权人仍可向法官-专员提出异议。
进入集体程序的企业在公告中如何呈现?
启动判决会进行公告,载明企业名称、注册住所、所启动的程序制度以及指定的相关机构。其他行为,如重整方案、转让或程序终结,也会进行公告,从而可以跟踪程序的进展。